招聘10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充实江达县城市管理局执法力量,缓解当前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压力,提升执法效率与服务质量,更好地应对日益复杂的城市管理任务,保障城市环境整洁有序、群众生活便捷舒心,经报请江达县人民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执法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和选聘条件
(一)公开招聘人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具体以公告时间计算)。
3.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特殊技能者可适当放宽。
4.户籍要求:西藏昌都市江达县户籍。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不良嗜好。
(二)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社区服刑或曾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结案的;
2.开除公职或被行政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3.在公务员考试等各类考试中存在舞弊行为的;
4.现任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和在职企事业单位人员;
5.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要求
(一)招聘计划
招聘10名辅助执法人员,辅助执法人员身份为编外人员。
(二)公开招聘。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察、考试、公示、录用等招聘程序,招聘辅助执法人员,经江达县城市管理局考察合格,最终由江达县城市管理局聘任为辅助执法人员。邀请县纪委监委对此次公开招聘进行全程监督。
三、岗位职责
(一)宣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容环境、公共秩序等政策要求。
(二)协助执法人员开展日常巡查,劝阻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乱贴乱画等违规行为。
(三)维护公共设施及绿化带整洁,清理非法小广告,督促落实“门前五包”责任。
(四)对拒不配合的违法行为及时报告,并协助执法人员开展后续处置。
(五)熟练使用执法记录仪等设备,做好工作记录与数据整理。
(六)完成江达县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笔试初选、面试遴选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7日,早上9:30至18:00。
2.报名地点:江达县便民服务大厅4楼城市管理局综合办公室。
(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缺一不可)
1.《昌都市江达县城市管理局应聘报名表》(附件1);《昌都市江达县城市管理局应聘政审表》(附件2)需由考生自行前往负责政审的单位(部门)进行考察,政审单位(部门)要认真做好政审工作。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在学信网自行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登记表。
注:报名地址:江达县便民服务大厅4楼城市管理局综合办公室。
五、考试与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提交报名信息,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材料或材料不全且不在规定时间内补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初审不通过。
(二)笔试(占60%)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考务工作由江达县城市管理局和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1.考试内容:内容包含行政执法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城市管理相关法规等。
2.考试时间:拟定在2026年1月9日(具体另行通知)。
3.考试地点:考试地点将通过微信公众号或者其他方式公布,未按时间地点参加笔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准考证:本次考试不另行制作准考证,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5.划定合格分数线:原则上按照职位录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前20名进入面试。
(三)面试(占40%)
1.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笔试合格人员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后,有反映问题被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进入面试,由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江达县城市管理局具体负责,面试考官为3—5人,面试考官从县委组织部、县城市管理局、县人社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2.面试内容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主要考察应试者应急处理能力、沟通技巧及岗位适应性。
3.面试地点为江达县城市管理局一楼会议室,面试时间由江达县城市管理局根据情况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
1.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参加体检的考生须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五)补录工作
因体检不合格或者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人员性质
聘用人员属于编外人员,不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
六、聘用
(一)人员聘用
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被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本人写出书面总结,由江达县城市管理局对其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经江达县城市管理局审批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其间,遇有上级政策调整的,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二)工资待遇
执法辅助人员底薪的核算方式,参照江达县临时工岗位市场价格确定,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2360元/月/人)。按规定缴纳“四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由江达县人民政府统一为执法辅助人员购买。
七、管理措施
1.日常管理:录用的辅助执法人员将由江达县城市管理局统一管理,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定期对其工作表现、纪律遵守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或解聘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强对辅助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升其专业素养和执法辅助能力。
2.岗前培训:安排单位执法人员,实行“一对一”指导模式,帮助辅助执法人员快速熟悉工作流程与执法工作的规范;
3.保密管理:所有人员均须签订《保密承诺书》,严禁擅自复制、传播、泄露档案内容。
八、离职
双方签订用人协议后,被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应履行以下程序:
1.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试用期需提前3日)。
2.经江达县城市管理局党组会议研究审批同意后方可离职,党组会议研究审批同意后重新组织招聘;未履行相应手续自行离职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九、考察政审
1.重点考查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员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聘用人员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工作满一年,享有带薪休假30天。
十、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招聘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监督。
2.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可以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
3.请考生务必预留联系电话,并在招考期间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江达县城市管理局在体检、政审和录用环节将电话告知本人相关事项,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0895-4512626(江达县城市管理局)
填表说明:
1.请填表人实事求是地填写,以免影响正常录用工作。
2.请贴上本人彩色免冠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