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1个岗位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升全区法治建设水平,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精神及《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第三届钢城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成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面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律师事务所等机构,选聘从事法学教育、法学研究、法律实务的法学专家、执业律师和法律实务工作者。重点选聘熟悉政府法治、土地管理、征收拆迁、建筑工程和房地产、股权改制、投资融资、破产重组、特许经营、涉外法律等领域的复合型法律人才。
二、报名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二)受过系统的法律及相关领域专业教育,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在所从事的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教师、研究人员一般应当具有正高级职称;律师应当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历。具备硕士以上学位的优先考虑。
(四)熟悉我区区情、社情、民情和政府工作规则,热心社会公共事业,能够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三、报名材料
(一)《第三届钢城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报名表》(需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扫描件和word版;
(二)单位出具的未受过处分的证明扫描件;
(三)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扫描件;
(四)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执业证、职称证书以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件扫描件;
(五)个人履历、能够证明符合入选条件的证书、研究成果、工作实绩等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六)2寸近期免冠彩色(红底)证件照片电子版。
第二届专家库成员需重新申报参选。报名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报名者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在报名申请表中提出意见,加盖印章。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月25日。
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资料电子版(打成一个压缩包,文件名:报名者姓名+政府法律顾问)发送至jngcsfj@jn.shandong.cn。
联系电话:0531-75878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