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龙岩市青草盂地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媒体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用工类型
劳务派遣。
二
岗位职责
负责龙岩市青草盂地区人民检察院新闻宣传稿件的撰写和对外宣传,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内容的编辑、更新等工作。
三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行。
2.男女不限,38周岁以下(1988年1月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中文、新闻、法律等相关专业。具备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具备新闻敏感性,有较强的创意、方案及宣传策划能力;具备对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相关内容的编辑、更新、日常运营等工作技能。服从工作岗位安排,能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和录用: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③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四
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16日至1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龙岩市青草盂地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2号楼102室),联系电话:0597-3373098,联系人:钟女士。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5.报名材料:
(1)报名表及本人1寸近期彩照3张(背面写上姓名);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查验证明。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占比70%、面试占比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前三名者进入面试。笔试为现场在限定的时间内,根据现有素材,按要求撰写一篇新闻宣传稿件、制作一个新媒体作品(不限编辑器),考试所需的笔记本电脑自带。笔试和面试均由本单位组织人员进行评分。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在接到通知当日提出复检申请,并按时参加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四、考核
对于体检合格的,本院政治部负责考核。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市检察院“岩检在线”与本院“青检之声”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予以公示。
六、聘用及工资福利待遇
经考试、体检、考核,符合招聘条件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安排到相关科室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
试用期与转正后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本院其他劳务派遣文员入职时的标准执行。
五
其他
1.报考人员预留的手机号码务必保持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因各种原因,在考试、体检、考核等环节出现名额空缺的,按分数从高到低顺序替补招聘。
3.龙岩市纪委监委驻龙岩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97-3373709。
本公告由龙岩市青草盂地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