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充实我县社会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保障单位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结合;
(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二、选调岗位和计划
(一)选调计划与选调对象范围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选调对象为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理和专技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26年邵阳县社会工作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爱岗敬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有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见附件1);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其中新录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年度考核结果不确定等次视同称职(合格);
5.参加本次选调人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未满的;
4.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5.在现工作单位工作未满一年的;
6.尚在试用期或未满服务年限的,工作经历、服务年限等时间计算均截止到2026年1月1日;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符合条件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及方法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发布选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调实行现场本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或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1月26日至1月27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邵阳县委社会工作部办公室(邵阳县委办公楼一楼11A室)。
4、报名咨询电话:0739-6862117。
5、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三张两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4)档案室盖章的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和最新的《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异动审批表》;
(5)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选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选调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方式: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若报名人数超过40人的,视情况增加笔试环节,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为2026年2月6日,地点设邵阳县委社会工作部办公室(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本次公开选调不设开考比例,对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四)体检
1.体检对象确定: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照选调计划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学历、职称层次高低、基层工作年限长短、年龄大小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实地考察
1.考察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县委社会工作部公开选调工作专班具体负责。考察组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实地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
2.考察内容:重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况,核实其“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信息,审查其人事档案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存在报考回避情形。
3.递补: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空缺时,经选调单位申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仅限一次机会)。
(六)公示与调动
1.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经县委社会工作部部务会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后,在邵阳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2.调动: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首次聘用期限为五年,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调动。
四、纪律要求
(一)本次选调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选调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精神,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公开选调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监督举报电话:0739-6862117。
五、其他要求
(一)实行诚信考试。报名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随意放弃。报名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名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其违规违纪情况通报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从严追责。
(三)保持通讯畅通。报名人员须在整个选调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四)考试有关声明。本次考试不指定、不出版发行任何考试教材或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举办的辅导班、开设的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选调工作组织者无关。
本公告由邵阳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