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3个岗位
玉林市皮肤病医院是玉林市玉州区卫生健康局管理的财政差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结合医院整体发展规划,按照“按需设岗、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玉林市皮肤病医院成立于1973年,为公立皮肤病专科医院,属事业单位。医院现为广西首家二级皮肤病专科医院,国家级性病、艾滋病防治哨点单位,同时是中国痤疮临床诊疗培育基地、国家银屑病规范化诊疗中心示范中心、广西皮肤性病科专科发展联盟常委单位等。医院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编制床位55张,年门诊量约13万人次。设有皮肤科、医疗美容科、外科、中医科等科室,开设痤疮门诊、真菌病门诊、过敏性疾病门诊等特色门诊。配备超皮秒激光等现代化医疗设备,致力于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皮肤病诊疗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编外医师岗位1名、检验1名、导医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奉献精神,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国家承认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需取得相应的执业准入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五官端正,身心健康,沟通能力强,礼貌大方。
(七)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年龄详见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特别优秀的或急需紧缺人才的,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2月2日。
(二)报名方式:
方式一:到玉林市皮肤病医院八楼办公室(地址:广西玉林市玉州区大北路626号)投递报名材料。
方式二:将报名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pfz2085405@163.com,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
(三)报名材料:
(1)玉林市皮肤病医院编外人员报名表1份(自行下载附件2,把照片电子版插入报名表后一同打印)。
(2)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个人简历1份。
(4)各阶段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复印件和执业证复印件。
(5)荣获优秀个人、奖学金、各种项目比赛等荣誉证书等反映个人能力水平的材料及其他证明应聘者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四)考核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相关通知将由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与应聘人员联系,请保持个人手机畅通。
五、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统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纳入招聘对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考试与考核
(一)考核形式。
医师类:招聘采取直接考核(含实践技能考核)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应变能力、必需的综合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专业实践技能等。
医技类、护理类、其他:采取结构化面试、笔试和实践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二)考核内容。主要从专业知识、专业实践技能、学术水平、学习和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性格倾向、语言表达能力、兴趣爱好和特长等方面考核应聘者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三)考核由招聘单位玉林市皮肤病医院组织实施,并根据考核结果择优初步确定拟聘人选。
七、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等自治区相关文件执行。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八、确定拟招聘人选
应聘人员考核和体检合格,经招聘单位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聘用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招聘单位将择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办理入职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标准参照广西玉林市事业单位和招聘单位现行工资标准执行;执行见习试用期,奖励性绩效按招聘单位绩效考评方案执行。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招聘单位从未委托或授权任何中介机构、单位进行招聘,应聘人员也无需向任何中介机构、单位或个人缴纳中介费用。凡假借医院名义向应聘人员收受中介费用的单位或个人,医院将保留追究其当事人(单位)法律责任的权利。如有应聘人员试图通过向医院工作人员提供中介费用或任何“好处费”、以期获取“应聘捷径”的,中心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参与应聘过程中产生的交通、食宿、体检等费用自理。
(三)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5-2080868
联系人:黄老师,邮箱:pfz2085405@163.com
联系地址:广西玉林市玉州区大北路626号
(四)监督电话
玉林市玉州区卫生健康局:0775—2823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