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太仓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业务需要,拟招聘派驻沙溪行政审批中心窗口工作人员1名。
一、基本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疾病。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岗位:窗口工作辅助(派遣岗)1名
(1)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大专以上学历,财务相关专业,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3)太仓市户籍,有较好的服务意识,需与本地居民沟通,同等条件下沙溪本地户籍优先。
(4)熟练应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5)办公地点:沙溪。
三、招聘程序
1.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考核、择优录用等程序进行。
2.报名后,工作人员对符合招聘要求的应聘人员,进行相关环节的沟通。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将附件《报名登记表》及岗位所需的证件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tcrcwin1@tczcjy.com投递简历(邮件名及提交的资料请打包并注明:“沙溪窗口辅助-姓名”)。
2.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根据招聘实际情况,如招聘到符合要求人员则招聘自行截止。
3.应聘人员应如实并严格按照要求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4.报名后请应聘人员确保通讯畅通。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五、所需证件资料
1.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证书
4.个人正面免冠照
5.其他(选传)
六、资格预审
公司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的方式,通知通过资格预审择优进入面试的应聘者。未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七、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核形式:综合考核以面试为主,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和录用
1.通过面试的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录用。
2.录用人员与太仓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3.新录用的员工,经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录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4.新录用的员工如在试用期内辞职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其他
咨询电话:0512-53123587(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