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人9个岗位
红河县顺安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8月,系红河县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100%全资控股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主营矿业开采、建筑材料销售等核心业务。为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速公司业务拓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直聘合同制人员10名及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1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按需设岗、按岗选人,人岗适配;
2.市场化配置、契约化管理,规范高效;
3.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注重实绩;
4.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全程透明。
二、招聘岗位及范围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分为公司直聘和劳务派遣两类岗位,具体如下: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18-45周岁,身体健康,无色盲、口吃,无心脏病、高血压等易发突发性疾病,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高中及以上学历,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具备基本的文字表达和语言沟通能力;
4.无本公告第三条第(三)款所列禁止报名情形。
(二)岗位条件
各岗位具体专业、技能等要求详见附件2《红河县顺安建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要求表》。
(三)禁止报名情形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解聘的;存在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3.散布有损国家声誉言论,组织/参与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参与/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4.直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本人、直系血亲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本公司相关工作的情形。
(四)优先聘用情形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具有矿山行业从业经历(如矿山行政、后勤、驾驶、安全辅助等岗位工作经验);
2.矿山相关专业毕业(采矿工程、矿山地质、矿山测量、矿山机电、安全技术与管理等);
3.中共党员;
4.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
5.汉语言文学、文秘、审计、计算机及新闻类专业毕业生(文员岗重点优先);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核→确定初步录用名单→公示→体检→政审→办理聘用手续的流程进行。
(一)报名相关事项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4日17:3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3.报名地点:红河县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红河县跑马路中心商业广场胡鲜生生活超市原一楼)
4.联系电话:0873-3036304(优先拨打)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9539606790(非工作时间不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3095366251(非工作时间不受理)
5.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6.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A4纸);
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
7.个人征信报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复印件);
注:用人单位对报名资料严格保密,所有材料概不退还。
(二)资格审核
1.审核时间:2026年2月6日;
2.审核要求: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面试考核
1.面试时间:待电话通知;
2.面试地点:红河县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党建室;
3.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专业能力、岗位适配度、职业素养等;
4.面试要求:考生需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原件参加;
5.成绩评定:面试及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60分及以上人员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聘人选。若成绩并列,增加一轮面试确定最终人选;
6.结果公示:面试成绩及拟聘用初步人选名单,将在国资公司公告栏公示。
五、政审、体检与聘用
(一)政审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内容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品德作风,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并按照相关政审要求对应聘人员的社会关系、政治表现等方面进行审查。
(二)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要求:到正规医院体检,费用自理;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正规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严禁体检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规则
体检、政审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不合格情形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公示:拟聘用人选在县国资公司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报考岗位。公示期内实名反映问题的,一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资格;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五)聘用
1.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直聘岗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岗位与红河县后勤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2.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3.所有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六、薪酬福利
1.薪酬标准:劳务派遣岗位试用期工资2800元/月,正式聘用后工资3500元/月(含个人保险部分),公司直聘岗位薪酬面议,根据岗位层级、专业能力、工作经验等确定合理薪酬标准。
2.其他福利:所有聘用人员均享受节日福利、年度体检、带薪年假等(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3.纪律要求:受聘人员不得在公司外兼任其他职务并领取报酬,违者按公司制度处理。
七、相关纪律
本次招聘全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各环节信息公示公告,如有异议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提出。
八、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需服从公司岗位及工作地点安排;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红河县顺安建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