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现对外招聘1名校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岗位专业技术岗(1名)招聘条件:
一、招聘要求
(一)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二)专业要求:中国语言文学(A0501)、中医学(A1005)、中药学(A1008)、公共管理(A1204)、新闻传播学(A0503)、医学(A10)、伦理学(A010105)、法学(A0301)。
(三)岗位类型:专业技术岗。
二、岗位职责
(一)《中医药文化与传播研究》学术集刊编辑部工作。
1.负责稿件的全流程出版工作,包括收稿、组稿、编校、编务等工作。
2.负责稿件的文字编辑、学术规范核查、校对工作,确保内容准确、格式规范,符合国家出版标准。
3.负责校样传递、修改核对、印前终审,保障每期集刊按时保质出版。
4.负责集刊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的日常运营、内容策划与信息发布。
5.负责拓展集刊的宣传渠道,提升集刊学术影响力。
6.负责编辑部日常行政事务,包括编委会联络、会议组织、档案管理、财务报销及作者读者咨询等综合服务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广州中医药大学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工作。
1.负责伦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行政工作,包括伦理审查工作制度的建立、文件收发、档案管理、会议组织与记录、信息传达与维护等。
2.负责接收、形式审核及初步处理各类涉及人的研究项目伦理审查申请材料。
3.协助组织伦理审查会议,负责会议材料的准备、分发及审查意见的初步整理与传达。
4.负责跟踪已批准项目的年度/持续审查报告、严重不良事件报告等,并按要求进行归档与上报。
5.协助处理与研究伦理相关的咨询、沟通、培训及文档管理工作。
6.协助维护伦理审查信息管理系统,确保数据准确、及时更新
7.负责受理研究参与者的投诉并协调处理。
8.完成伦理委员会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吕玉波教授工作室工作。
1.负责协助开展中医医院管理研究相关工作。
2.负责工作室系列教材的文字编辑、学术规范核查、校对、出版工作。
3.负责工作室日常行政工作,包括文件起草、资料整理、档案管理、来访接待、会议和培训组织等。
4.协助工作室组织与策划学术研讨会、座谈会、培训等交流活动。
5.完成工作室及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岗位要求
(一)28周岁及以下,性别不限;
(二)身心健康,责任心强,严谨细致,热爱编辑出版事业,具有较强的文字及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组织策划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三)熟悉或愿意深入学习国家关于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指导原则及管理规范。
(四)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
四、薪酬待遇
(一)按《广州中医药大学合同制工作人员薪酬待遇管理办法》(广中医校办〔2025〕285号)标准执行;
(二)福利待遇:可参加五险一金。
五、报名时间
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3月1日。
六、应聘要求
凡有意并符合上述条件者,将本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件于2026年3月1日前发电子简历到邮箱LZK@gzucm.edu.cn(注明应聘岗位)。无有关证件者恕不受理。
七、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向报名邮箱提交的佐证材料须真实、完整、准确、符合要求、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因提交材料无效或不符合要求,造成资格审核不合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社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联谊会等单位出具的相关材料。
(三)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历和学位证书。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岗位,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相应材料。
以上人员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或未能按时毕业的,将取消应聘资格,所签订聘用协议或合同视为无效。
八、其他情况说明
(一)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应聘人员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因聘任考察对象人选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考虑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面试总成绩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重新确定聘任考察对象人选。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考生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关键信息的,入职前发现的,取消其相关资格;入职后发现的,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无效,招聘单位可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四)关于工作经历、年龄、处分期限等时间界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期。
(五)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通畅,并随时留意学校官网本单位招聘的后续通知。
九、联系方式
(一)地点: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行政办公楼920房。
(二)联系电话:
(020)39358380(林老师);
(020)39358871(谭老师)。
(三)电子信箱:LZK@gzucm.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