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2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0名。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一)招聘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
(二)招聘人数:10人(男),其中政府专职消防员9人、驾驶员1人(德安乡)。
(三)工作地点:宁洱县消防救援大队。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无涉赌、涉黄等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嗜好,无吸毒史;
2.志愿投身消防救援工作,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
3.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具备团队精神和敬业精神,自愿遵守消防救援队伍管理规定;
4.限男性,具有高中(或中专)同等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具有能够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6.国家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和退伍军人;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文秘、通讯、财会相关专业;持B2以上驾驶证;熟练使用WPS等办公软件者优先聘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少年管教的人员及有吸毒史人员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在部队受过警告以上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身体条件或其它方面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
(6)国家公职人员、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福利待遇
(一)薪资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执勤补贴、“五险”组成。试用期月工资为人民币2000元(试用期为一个月)。合同签订后,单位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含人身意外险);工资按增资计划递增,并根据队员任职年限和技术等级逐步提升,正式上岗后,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每月工资约4000元(含“五险”)、驾驶员每月工资5000元(含“五险”)。
2.实行轮班执勤模式。工作为24小时执勤战备,每月保障≥5日轮休(除特殊情况),原则上每月一次休完,特殊情况可分次轮休,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3.工作优秀、表现优异的队员提供免费参加车辆驾驶、水域救援、无人机驾驶、舟艇驾驶等职业技术培训机会。
(二)其他职工福利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为正式聘用人员购买“五险”。
2.加入大队工会,享受相关工会福利。
3.工作期间由单位免费提供伙食,统一发放服装、被装。
4.每年由单位安排组织免费体检一次。
三、招聘相关事宜
(一)报名
1.招录方式:
此次招录接受网络邮件报名或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政治考核表》(见附件)。
2.报名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2)《政治考核表》(见附件);
(3)《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4)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或学历证明材料;
(5)退伍证和消防员退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6)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7)如有工作经历的提供原工作表现证明;
(8)以上报名资料请发送电子版到指定电子邮箱:penexf@126.com(邮件主题请命名为本人名字及岗位,如:张三政府专职消防员)。
3.报名时间:
2026年1月23日起至1月29日。
4.咨询地址:
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凤凰路47号—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名结束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预审。预审合格的,由单位拟定入选名单,并进入下一阶段招聘程序。
5.咨询电话(联系人):
韦海辉,电话:18908792933;
杨文君,电话:15558073019。
6.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
(二)体检
拟聘用人员参照公务员标准在县级(含)以上医院体检,对既往史、身高、体重、视力、血压、外科、内科、五官科(色觉、嗅觉、眼、耳、鼻、喉)、口腔、血常规,对梅毒、HIV、乙肝表面抗原、幽门螺杆菌进行检查(体检结果为精神病、遗传病、传染性疾病、尿毒检阳性者一律不予录用)。
(三)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2.体能测试科目及标准:
体能测试内容及标准(见附件);
3.成绩评定:
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满分30分,共三项,满分90分,总成绩50分(含)以上且单项达到测试科目的最低分即为合格;
4.时间地点: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能测试成绩由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体能测试前参考人员必须签订《体能考核免责承诺书》,不签订承诺书的视为放弃体能考核资格。
(四)面试
面试过程全程录像。主要考察和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个人素质以及与工作相关的业务能力、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分析能力、管理能力等内容。
(五)政审
政审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拟招录人数分别确定人员进入政审环节。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承担,依托当地公安机关开展政审工作。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六)试用
此次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将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工资待遇为2000元/月,试用期不为其缴纳“五险”。
(七)签订合同
试用期结束后,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五险”,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到期后由用人单位视情况续签。
四、报名须知
1.应聘者应聘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材料不予退还。
2.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均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工作安排,须保持通信畅通。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能参加下一环节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本人负责。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提供证件材料弄虚作假的、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4.此次人员招聘工作由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并享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