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PART.01
集团简介
集团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于2023年10月7日正式授牌成立。是以宝安区新桥街道中心幼儿园为核心园,联合君瑞幼儿园、乐都荟幼儿园、上星幼儿园、佳乐幼儿园、珈誉第二幼儿园、海岸阳光第二幼儿园组建而成的联盟式学前教育集团。
集团以“为幼儿的全面发展奠定良好的素质基础”为办园宗言,遵循“看见儿童,支持教师,携手家长,深耕教育”的办园理念,以“健康,自信•合作•创新”为培养目标,坚持环境育人,不断追求幼儿园环境的审美价值和教育价值,为幼儿创设温馨、自然、便于游戏的环境,发展幼儿个体与环境之间的交互作用,使幼儿在游戏中获得全面和谐发展。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中心幼儿园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中心幼儿园位于宝安区新桥街道上丽路8号,隶属于宝安区教育局的全日制小区配套幼儿园,是宝安区新桥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的核心园、宝安区学前教育第十二创优联盟的牵头园、宝安区幼儿园教研基地。幼儿园占地面积5371.63㎡,建筑面积8268.52㎡,核定班额为20个教学班,按省级幼儿园标准配备现代化各类设备设施,教师持证率和学历100%达标,有一支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专业能力强、敢于创新拼搏的师资队伍。我园办学成果丰硕,屡获各级表彰,是深圳市宝安区第一批蒲公英校园、宝安区第二批足球试点园,连续两年被新桥街道授予五四红旗团(总)支部;
2022年10月评为深圳市餐饮食品安全培训基地;
2022年12月在第八届深圳教育改革创新大奖评选中荣获“最受关注新锐学校(园)年度奖”;
2024年被新桥街道妇女联合会授予“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2024年荣获深圳市幼儿园膳食调查与营养分析大赛“优秀奖”;
2025年入选“中华诗教综合育人”项目先行学校(幼儿园);
2025年“AI时代自主游戏课程的实践研究”入选深圳市第十一届“教育改革创新案例”教育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
2025年荣获宝安区教育资源和网络空间评比活动荣获“优秀组织奖”。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中心幼儿园以“为幼儿的全面发展奠定良好的素质基础”为办园宗旨,遵循“看见儿童,支持教师,携手家长,深耕教育”的办园理念,以“健康•自信•合作•创新”为培养目标。因地制宜形成了以“基于游戏、健康生活”为课程理念的体育特色课程。着重培养孩子要有健康身体和心理的生活状态,具备良好的社会适应能力与品德修养。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上星幼儿园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上星幼儿园是隶属于宝安区教育局的全日制公办幼儿园,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上星社区河滨南路22号,核定规模15个教学班。园所环境优雅,配套设施齐全,三均面积达到普及普惠要求,为周边适龄儿童提供400多个学位。
园所以“培养新时代儿童,为幸福人生奠基”的理念,秉持“发展儿童,支持教师,助力家长,协同社区”为办园宗旨,并以“追求卓越、励志图成”的精神激励全体师幼奋发向上。同时为培养“强健体魄为基,心怀亲社会之念,秉持乐创造精神的新时代儿童”积极推进幼儿园园本课程的探索和研究,朝着“内涵发展之路”的办学方向将幼儿园的各项工作向规范化、标准化推进。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珈誉第二幼儿园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珈誉第二幼儿园是隶属于宝安区教育局的全日制公办小区配套幼儿园,占地面积约3600m²,建筑面积约建筑面积3960m²。办学规模为12个班。幼儿园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中心路1-6号珈誉府小区内,园舍建筑场地独立且完整,规划布局科学合理,设有绘本馆、音体室、美术室、戏水池、沙池、跑道、种植园、养殖园等活动场地,教学设备设施先进完善,为孩子们提供宽敞舒适的学习与游戏空间。
幼儿园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和谐发展”为办园宗旨,秉承“尊重个性,健全人格”的教育理念,旨在培养“健康、快乐、勇敢、自信”的阳光儿童。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海岸阳光第二幼儿园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海岸阳光第二幼儿园是隶属于宝安区教育局的全日制公办小区配套幼儿园,占地面积约36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509.51平方米。办学规模为12个班。幼儿园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万丰社区万丰海岸城瀚府小区,造型设计简洁大气,整体环境舒适,园内设有音体室、阅读室、沙水区、种植区等功能室和活动区,距离地铁11号线约1公里,出行交通便利,形成半小时市内圈覆盖直达交通网。
幼儿园以“遵循自然,静待花开”为办园宗旨,致力于为3-6岁儿童打造安全、温馨、多元化的成长环境。
PART.02
招聘岗位及人数
因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二类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报账员1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PART.03
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2.岗位条件及招聘人数
新桥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佳乐幼儿园
报账员(1名)
1.年龄40岁以下;
2.具有财会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4.具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经历者优先。
PART.04
报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PART.05
招聘工作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26日。
2.报名材料
(1)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应聘报名表;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保育员证等岗位相关证书);
(5)工作经历证明、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6)承诺书。
3.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请将报名材料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发送至指定邮箱992487594@qq.com,邮件命名为“应聘幼儿园+岗位+姓名+手机号”。
4.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资格初审
1.组织专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按一定差额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初审结果合格人员,通过短信方式告知。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内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以上人员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3.面试结束后,在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中心幼儿园公众号公示面试合格人员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4.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5.考察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2.资格复审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6)项材料收原件,(2)至(5)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同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6.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PART.06
有关说明
(一)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时需注明具体园所,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岗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人员的时间的计算,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四)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致电咨询。
咨询电话:0755-29889575(滕老师)
(五)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中心幼儿园(集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