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有关规定,河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院(河南省疫苗批签中心)202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3名。
一、单位基本情况
河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院(河南省疫苗批签中心)(以下简称“省药械检验院”)是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始建于1953年,主要职责为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药用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及容器的注册检验、监督检验、委托检验、抽查检验及质量标准的技术复核与检验及科学研究工作;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口岸进口药品(药材)检验任务;承担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相关工作。
省药械检验院坚持“检验与科研并举,继承与创新并重”的发展战略,围绕“服务公众健康服务产业发展服务安全监管”的工作思路,年均完成各类检验检测任务上万批次,承担历版《中国药典》、医疗器械等标准制修订和各类科研课题研究项目上千个,为服务药品安全监管、服务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技术支撑。先后荣获“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全国科技系统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文明单位等多个荣誉称号。
二、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成立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事处,具体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及协调。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1987年2月以后出生);
7.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