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7人16个岗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467号)等文件精神,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决定赴高校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优秀青年人才1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年下半年第二批校园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高校毕业生,取得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应聘人员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目录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执行),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