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5人15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南京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设事业编制岗位15个,其中辅导员岗位9个(岗位序号1-9)、管理岗位2个(岗位序号10-11)、图书资料岗位3个(岗位序号12-14)、卫生技术岗位1个(岗位序号15),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南京大学2025年事业编制岗位招聘计划表(四)》。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符合《南京大学辅导员岗位聘用管理办法》(南字发[2021]94号)、《南京大学教学、科研以外岗位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办法》(南字发[2020]205号)、《南京大学实验技术与工程技术系列岗位聘用管理办法》(南字发[2024]25号)以及《南京大学2025年事业编制岗位招聘计划表(四)》中各岗位的具体要求。
(二)应聘人员须满足应聘岗位有关学历学位的要求,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须同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最高学历对应专业。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内高校应届生同期毕业国(境)外留学人员可凭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名,且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在读证明及成绩单(须注明预计毕业时间)。其余人员(含在职攻读学位人员)须凭已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名,并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应聘人员须满足应聘岗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至2025年12月(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经历),并在系统内上传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高校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开具;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时间(具体到月)。
(四)应聘人员年龄以有效期内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其中岗位1-9年龄计算截止至2025年12月8日(30周岁以下指1994年12月8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9年12月8日以后出生),岗位10-15年龄计算截止至2025年12月16日(30周岁以下指1994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9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38周岁以下指1986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4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