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根据医院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2025年12月扬州市江都区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2月15日至2007年12月19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与本单位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存在回避关系的,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扬州市江都区政府网站(打开江都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部门信息公开栏-江都区卫健委-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通知公告栏),查询《2025年12月扬州市江都区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工作招聘由医院负责。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报名采用现场方式报名进行。现场报名时,应提供报名表、2寸蓝底照片2张、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材料,如: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验提供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最迟可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