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1人9个岗位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全面提升医疗、教学、科研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要求,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泰州市高港中医院决定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共11人。招聘岗位、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泰州市高港中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7日至2007年12月24日期间出生);报考人员为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博士研究生或取得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1981年12月17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卫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12月17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卫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4年12月17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报考者应具有国家和江苏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所学专业符合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
2.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非2025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