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0人13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建设,根据工作安排及有关文件要求,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全市公开招聘40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自愿服从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身心健康,体貌端正,身体无明显缺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纹身;
(五)连云港市户籍或在连云港市常住人员;
(六)以下岗位(适合男性)具备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
1、战斗员:年龄要求18至30周岁(1995年12月19日至2007年12月19日期间出生)。
2、通信员:年龄要求18至30周岁(1995年12月19日至2007年12月19日期间出生),能够熟练操作电脑,掌握常用办公软件,具备视频会议系统操作、网络及常见系统维护、应急通信遂行保障相关工作经验或者持有无人机飞手证书(CAAC\AOPA、ASFC、UTC)。
3、驾驶员:年龄要求22至35周岁(1990年12月19日至2003年12月19日期间出生),具备公安交巡警部门发放的B2及以上机动车辆驾驶资格证及两年以上实际驾驶同类型车辆经验。
(七)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备战,具有高负荷、高强度和应急性等特点。应聘者报名即视为知晓并同意本岗位的特殊工作性质与管理模式。相关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和劳动报酬等事宜,将依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曾被刑事处罚的;有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的,违背社会公德,有诈骗、盗窃、打架斗殴、酗酒滋事、醉驾、酒驾等严重不良行为,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