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3人15个岗位
江苏省沿海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是江苏省委省政府为实施沿海开发国家战略于2010年6月注册成立,为省委管理领导班子、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省属国有企业,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省级沿海开发主力军、省级沿海开发投融资重要平台。公司目前注册资本80亿元,并逐步增加到100亿元。集团现有资产总额150亿元、净资产112亿元。集团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并丰富两个基本定位,坚定扛起省级沿海开发先行军责任,用实际行动服务沿海开发国家战略。以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为重点,确立并稳步推进海洋产业、土地资源保护与开发和特色现代农业三项主业,全力建设绿色、智碳、活力、幸福“四个沿海”。集团招才引智、广纳贤才,硕士研究生占比已超40%。集团下属全资、控股、主要参股企业共计40户,其中全资及控股企业30户、参股企业10户。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备报考职位所需要的资格及专业。
2.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党爱国、诚实守信、团结友善、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从业。
3.有较强的学习创新、落地执行、沟通协调、团结协作、语言表达等能力,具有与职位相匹配的工作能力。
4.认同企业文化,愿意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员工义务。工作热情高,锐意进取、敢于担当,吃苦耐劳、踏实肯干,拥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抗压能力。
5.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无精神疾病、传染病及其他重大疾病史。
三、资格禁入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撤职或撤销党内职务、开除或开除党籍(学籍)的;
2.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