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5人4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人员性质
本公告所称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此次招聘人员采取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安排至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工作。
02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出生日期1990年12月25日至2007年12月27日),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志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无不良嗜好和违法记录。
同等条件下,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配偶以及子女、退役士兵、警察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人员优先。
(二)岗位条件
文职辅警(3名)
1、指挥调度岗位1名,负责协助民警开展接处警指挥调度、警情统计等工作。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操作计算机Word、Excel、PowerPoint等办公软件,能接受24小时值班备勤。
2、通信保障岗位2名,负责协助民警开展应急通信保障、通信设备的安装调试等工作。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专业或有从事计算机相关工作经验,能接受24小时值班备勤。
勤务辅警(9名)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较好的身体素质和较强的执行力。
1、治安巡防岗位4名,负责协助民警开展社会面巡逻处警、综合勤务、应急处突等工作,能接受24小时值班备勤;
2、社区协管岗位5名,负责协助民警开展接处警、治安巡逻、基础信息采集、流动人口管理等工作。
(三)身体条件
应聘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和特殊标准执行,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标准:
01身高170CM及以上,无脊柱侧弯、胸廓畸形、驼背等;
02无精神病史,无传染性或者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
03五官、体型端正,面容或者身体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口眼歪斜、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面颈部无瘢痕,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瘢痏,其他部位无影响功能的身体瘢痕(如创伤、烫伤、疤痕、胎记等);
04无纹身,无重度腋臭,无肢体功能障碍;
05无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
06无影响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严重疾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