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6人7个岗位
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淮安市中心血站、淮安市急救中心为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淮安市新安医院为淮安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现由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全面托管。为适应发展需要,充实专业人员队伍,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2025年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淮安市民政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其中: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月9日)前取得《公告》《岗位表》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3、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1月5日至2008年1月9日期间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4、专业条件要求按《岗位表》执行。应聘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所学专业与《岗位表》所列专业条件描述不一致的,须经淮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岗位表》中所列专业条件相近或相似的,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相关资格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月9日)前取得,《岗位表》中另有要求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