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招警信息
招聘21人2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1/12 09:30-2026/1/16 16:30
为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宿迁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非人民警察身份且非事业编制人员身份)21名,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能够保守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适应夜班值守,不定时加班或倒班等需要;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体型匀称,体态良好,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无传染性疾病;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报考条件及要求(详见附件2招聘计划表);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8.非在职警务辅助人员。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非因违法违纪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辞退,因个人原因离职的,须满1年方可重新应聘;在以往宿迁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测试、体检、政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弃权未事前告知的,须满1年方可重新应聘。(以上,时间节点为简章发布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为辅警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5.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