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1个岗位
为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配强阜宁县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专业力量,根据工作需要,现将阜宁县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事业至上、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选调。
二、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阜宁县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0人,主要工作职责为对接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科技招商等。公开选调单位、岗位及人数等见附件1。
三、报名范围
符合资格条件的我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年龄3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定的理想信念,清正廉洁,勤政务实,敢于担当,群众公认。
2.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突出。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学历要求和任职资格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等条件,详见附件1。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处分期限未满的。
3.调入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不予选调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报名时间原则上为5天,即2026年1月12日9:00至2026年1月16日18:00。报名时间内,报名人员下载并真实准确填写报名表,如实填写详细信息、填报岗位,打包上传个人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和附件2(JPG格式)及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至指定邮箱(fn7212775@163.com)。邮件命名为:某某姓名(选调报名材料)。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