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5人3个岗位
为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师资层次,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经研究决定,太仓市教育系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6年高层次优秀毕业生15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26年苏州太仓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优秀毕业生岗位信息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为2026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各学段均须具有相应学位),符合下列五项条件之一的2026年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
⒈本硕阶段获得过国家奖学金;
⒉本科阶段获得过相应师范生基本功大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⒊本硕阶段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等称号,或本硕阶段获得过2次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等称号;
⒋本硕阶段获得过2次校级一等奖学金;
⒌高中阶段获得过相应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以上相关证书,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43周岁以下(1982年1月16日至2008年1月20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1月16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四)资格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