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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南通市市级机关第一、第二幼儿园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2026年南通市市级机关第一、第二幼儿园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3人3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10 09:00-2026/8/11 17:00

为进一步加强市属公办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在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学前教育保教提质、办学规模拓展用人需求,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南通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南通市市级机关第一、第二幼儿园(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现面向南通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在编在岗幼儿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幼儿教师(事业编制)共3名,其中南通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2名,南通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1名。岗位学历、职称、专业、资格等具体条件详见《2026年南通市市级机关第一、第二幼儿园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选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品行。

3.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相应的专业技能。

(1)学历与资格: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对应学位;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相关师范类专业;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具备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全部行业准入资质。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8月12日—2008年8月11日期间出生)。

(3)在编在岗年限:在原单位连续工作满三年,且近三年(其中02、03岗需近五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取得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职称要求相对应的中小学(幼儿园)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受聘相应岗位,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获得县(市、区)级教坛新秀及以上优秀人才称号;

②在县(市、区)级教育主管部门(教研部门)组织的幼儿园教师基本功、教育教学竞赛一等奖及以上。

4.下列人员不得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被追责问责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以下简称“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5)尚在试用(见习)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以及对流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师德师风存在重大问题、存在体罚幼儿、有偿补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教育行业负面记录人员;

(7)法律法规、省市人事、教育政策规定不得跨单位流动至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8)南通市市级机关第一、第二幼儿园在编人员。

回避要求: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在选聘单位、主管部门从事人事、考核、纪检工作的,不得报考。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8月10日—8月11日(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报名地点:南通创新区紫琅幼儿园观南分园(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观山路19号)。

2.报名方式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形式。

3.符合选聘条件的应聘者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提供全套报名材料(提供原件核验,提交复印件1套,按顺序装订)。

(1)《南通市市级机关第一、第二幼儿园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承诺书及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附件4);

(3)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本/户籍证明;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6)近三年(01岗)/五年(02岗、03岗)继续教育学时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7)综合荣誉材料;优秀人才证书;基本功、教育教学竞赛、论文获奖证书、论文发表、课题材料;与幼教相关的技能等级证书等;

(8)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

材料截止规则:所有学历、职称、荣誉、教龄、任职、获奖等材料取得时间统一计算截至2026年8月11日;学年度、教龄统一以自然学年核算;年度考核以自然年计算。

4.报名时由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选聘单位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如有疑问现场复核解决。

5.选聘岗位审核合格报名人数不达1:3开考比例的,取消相应选聘计划。

6.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对照选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选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应聘资格、取消考核成绩、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综合素质考核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综合素质考核。考核形式包括适岗评价与面试。

1.适岗评价

符合报名条件进入适岗评价的人员,由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选聘单位根据提交的材料开展适岗评价,主要评价应聘人员受教育经历、相关资历及主要业绩成果等。适岗评价满分100分。根据得分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不足比例的,按实确定)。适岗评价得分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官网、南通市市级机关第一、第二幼儿园官方公众号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与面试人员名单同步公布。面试由模拟上课(100分)和专业技能测试(100分)组成。按模拟上课、专业技能测试各占50%计算面试成绩。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课堂教学能力、学科专业技能等相关素养。

(1)模拟上课:备课40分钟,模拟授课时长≤10分钟。

(2)专业技能:①自弹自唱(30分):现场抽取曲目,准备5分钟后弹唱,第一遍弹奏,第二遍边弹边唱(使用钢琴);②舞蹈(30分):自选一段3分钟内的舞蹈,自备音乐MP3文件;③绘画(40分):根据现场命题,在40分钟内完成一幅图画(8k纸大小),绘画工具自带。

面试设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作自动放弃。

3.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适岗评价40%、面试60%折算(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选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面试成绩仍相同时,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考试总成绩在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官网、南通市市级机关第一、第二幼儿园官方公众号公布。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否则不予安排体检,视同放弃体检资格。

若有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结果不合格等情形造成岗位空缺,则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布。请本岗位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放弃。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五)公示

根据综合素质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在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官网、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流动的,选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流动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未经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流动。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其中,试用期六个月,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


四、其他

本《公告》由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3-85216660(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南通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相关岗位咨询:0513-88512282(吴老师)、0513-85512055(刘老师)。

南通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相关岗位咨询:0513-85511272(季老师)、0513-80663968(刘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513-85216689(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纪委)。

附件:

1.2026年南通市市级机关第一、第二幼儿园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2.2026年南通市市级机关第一、第二幼儿园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

3.同意报考证明

4.承诺书及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

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6年7月31日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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