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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招聘消防战斗(业务)员公告

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招聘消防战斗(业务)员公告

招聘7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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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1 -2026/9/15 17:00

因工作需要,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聘7名消防战斗(业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和不良行为记录,符合《民用航空安全背景审查规定》要求;

2.热爱民航事业,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认同公司文化,愿意履行公司员工义务和岗位职责;

3.普通话标准,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积极乐观和团队协作精神;

4.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色盲色弱,能适应夜班工作,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规定的健康标准;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在从事过的工作岗位上有较大过失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录用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

(一)岗位名称:消防战斗(业务)员

(二)岗位要求:

1.男性,200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高不低于168cm,双侧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6;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退伍军人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岗位职责:

1.负责在火灾和其他救援现场,操作消防系统和其他救援设备,按照指挥员的指挥执行灭火、救援任务;

2.熟练掌握辖区消防动态,熟悉责任区内水源、道路、建筑等情况;

3.负责对所保管的器材装备进行维护保养,熟练掌握器材装备的技术性能和使用方法;

4.认真参加消防业务技能训练,达到消防业务技能、体能要求的标准。

(四)工作地点和时间:

工作地点在南通兴东国际机场内,实行24小时驻点备勤工作制,原则上每月安排8个休息日(不限定周末时间),具体结合工作实际安排轮休。

(五)薪酬福利:

1.薪酬约8万/年(税前收入);

2.缴纳五险一金;

3.享受年度健康体检;

4.享受餐食补助。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简章

南通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ntcaac.com/)、南通人才网(https://ntjob.nantong.cn/)、南通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南通市人才事务所微信公众号发布资格条件、程序办法等相关内容。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s://ntjob.nantong.cn/exam。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300KB以下。

2.报名时间:2026年9月15日17:00前截止报名。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未按时在线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线上报名不审核;

(2)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咨询电话:0513-86860125、83548806(咨询报名系统)(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三)资格审核

1.线上报名提交后,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未按规定时间至现场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

2.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6年9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现场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一楼(南通市崇川区盘香路2号创源科技园9号楼)。

4.资格审核材料:

(1)《报名表》(线上报名提交后,从报名系统中打印);

(2)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应聘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个人征信报告;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退伍证。

5.资格审核材料原件仅供审核,复印件不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6.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授权委托书》(附件1)、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资格审核相关材料代审。

7.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达到1:3方可开考,结合实际报考情况经南通机场集团研究同意后,开考比例可适当放宽。

(四)考试

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不开展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考试形式为体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最终成绩按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比例计算,体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体能测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起进入);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五)政审

对通过考核人员进行政审。

(六)体检

在考核合格对象中择优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身体和心理健康检查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录用及递补

1.公示。政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南通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

2.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录用者试用期1-3个月,试用期满,用人单位组织综合考评,考评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3.递补。在政审、体检、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南通机场集团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政审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4)拟录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

监督电话:0513-86860030。


六、其他

1.劳务派遣制员工与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不适用于《南通机场集团劳务派遣员工转正管理办法(修订)》。

2.对于考核达到一定分数线,但未进入政审、体检范围的人员,作为招聘备用人员,成绩1年内有效。如有拟录(录用)人员被淘汰或者本人放弃,以及发展需要急需补充人员时,可从本次招聘备用人员中,按照招聘成绩、岗位匹配性选用人员,经政审、体检合格后予以录用。

3.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交通费、食宿费、体检费自理。

4.请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手机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5.应聘人员对报名系统填写内容及所提交书面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诺如任何一项情况失实,用人单位可免责取消录用或解除劳动关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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