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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公证处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响水县公证处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4人2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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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14 09:00-2026/9/30 17:30

响水县公证处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公证员2名,公证员助理2名。详见《响水县公证处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团队协作精神,为人热情、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较好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容貌端正,身体健康,吐字清晰;

4.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公证员岗位中级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②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③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⑤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⑦因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的;

⑧法律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6年9月14日—9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报名地点:响水县司法局人事教育股(响水县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725室),联系人:胡菁,联系电话:0515-86877709。

3.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响水县公证处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下载并打印附件2);

②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照片2张(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注明姓名);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通过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结果需含二维码);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⑤报考岗位须提供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⑥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凭证和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岗位证明或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相关佐证材料;

⑦在规定时间内,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4.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并确认信息无误后,即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等候通知参加考试。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二)资格审核

响水县司法局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招聘按岗位招聘计划设1:3开考比例。如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按体现竞争的原则,经响水县司法局集体研究,最低可以将开考比例降低至1:1.5;未降低开考比例或开考比例降低后报名人数仍不足的,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试

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能力和岗位匹配度。

2.报名成功者根据通知到响水县司法局人事教育股(响水县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725室)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考生应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

4.总成绩: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成绩由评委当场告知考生。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标准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根据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情况及与工作岗位的匹配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

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履行相应工作程序。


六、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人员,与响水县公证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终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取得公证员助理资格或公证员资格后,基本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绩效按照响水县公证处绩效考核相关规定执行。


七、回避

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


八、招聘工作监督

1.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参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由响水县司法局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全程监督。

监督部门:县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515-68020018

2.本次公开招聘具体事宜由响水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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