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4个岗位
为进一步充实卫生人才队伍,补足制约诊疗服务能力提升和学科建设水平的人才短板,更好推动全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双柏县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双办通〔2021〕31号)及《双柏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双人社通〔2023〕5号),结合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现有人员结构及空编情况,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拟从县外公开选调编制内卫生技术人才6名补充到县乡医疗卫生单位(其中:双柏县人民医院4名、双柏县大庄中心卫生院和双柏县法脿卫生院各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人数及要求
(一)双柏县人民医院西医临床医师岗位2人:在双柏县外医疗卫生单位工作服务期满5年(2020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或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80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证。持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者优先。
(二)双柏县人民医院中医医师岗位2人:在双柏县外医疗卫生单位工作服务期满5年(2020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或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专业,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80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及以上资格证。持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者优先。
(三)双柏县大庄中心卫生院医学影像学医师、医学影像技师岗位1人:在双柏县外医疗卫生单位工作服务期满5年(2020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或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90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医学影像技术师及以上资格证。
(四)双柏县法脿卫生院口腔医师岗位1人:在双柏县外医疗卫生单位工作服务期满5年(2020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或聘用合同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口腔医学专业,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90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
二、公开选调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公开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