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3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磨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出入境边防检查协检员(以下简称“协检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地点及岗位
磨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计划招聘协检员6人,聘用人员将分配至磨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所属单位从事出入境边防检查的勤务协助性工作,具体招聘岗位及工作地点如下:
执勤一队2人(工作地点在磨憨公路口岸);
执勤二队2人(工作地点在磨憨公路口岸);
执勤三队2人(工作地点在磨憨公路口岸);
二、用工方式
磨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三、待遇保障
(一)待遇
协检员统一工资标准为5000元/月(含工资、伙食、住宿、服装、“五险”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用等),实习期(试用期)1个月。
(二)相关保障
1、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
2、参照边境管控专职辅警被装保障标准,结合担负任务确定服装种类,费用由个人缴纳。伙食费按照“扣除必要,全额发放、按需缴纳”的原则实施,即:协检员每月工资,按标准扣减“五险”后,标准内剩余金额,如无必要的缴纳,将全额发放到个人。(注:可根据选定的餐厅进行点餐,按实际用餐由个人进行支付,也可自行解决。)
3、相关待遇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由磨憨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政治处负责解释。
四、招聘条件
应聘协检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三)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自愿从事协检员工作,具有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国家及警务秘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