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行政执法协管员14人的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14人3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12/4 08:00-2025/12/15 17:30
为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改善队伍结构,提高执法能力,现根据用人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4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行政执法协管员,均属编外岗位,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执法一大队协管员主要负责住建领域执法辅助工作;执法二大队协管员主要负责自然资源领域执法辅助工作;执法三大队协管员主要负责林草领域执法辅助工作。
(二)招聘人数:本次招聘执法一大队行政执法协管员10名、执法二大队行政执法协管员1名、执法三大队行政执法协管员3名。
(三)工作地点: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
(四)薪酬待遇: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工资2100元/月(含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相关制度核发工资,包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平均工资为2100元/月—3300元/月不等(含养老、工伤、失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3.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具备C1E驾驶证。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精神疾病史、无不良嗜好,无文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行政执法协管工作,服从工作安排,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能够保守国家秘密。
7.共产党员、退伍军人、有执法相关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可优先录用。
8.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