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红河州水利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红河州2026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招聘原则,报经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红河州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对象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在职研究生除外),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除上述招聘对象外,符合附件5中包含的高等院校(详见附件5)2026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也可按校园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编报,招聘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详见《红河州水利局2026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规定的条件要求;
(六)本科学历的年龄30周岁以下(199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的),研究生学历的年龄35周岁以下(199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的),博士学历的年龄40周岁以下(198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红河州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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