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4个岗位
为落实《云南省职业教育省级公费师范生培养办法(试行)》(云教发〔2018〕69号)和《丽江市教育体育局中共丽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丽江市财政局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云南省职业教育省级公费师范毕业生(定向丽江市)就业等后续工作的通知》(丽教联〔2023〕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定向华坪县的省级职业教育公费师范生的择优招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定向择优招聘到华坪县职业高级中学。
二、招聘岗位
华坪县职业高级中学专任教师4名。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按照《云南省职业教育省级公费师范生培养办法》要求,取得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省级职业教育公费师范毕业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及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2.报名时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范围和方式
招聘范围:与华坪县签订《云南省职业教育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书》的2018级、2019级省级职业教育公费师范毕业生。并按《云南省职业教育省级公费师范生培养办法》要求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云南省职业教育公费师范毕业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