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2人2个岗位
为有效补充我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力量,优化警力资源配置,提升社会治安防控和公共安全服务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公安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文职辅警岗位3名,勤务辅警岗位49名(其中,男性40名,女性9名),聘用后由宣威市公安局统一分配岗位。
招聘计划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2的比例方能开考,若达不到开考比例,是否调整开考比例或招聘计划由宣威市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专班研究决定。
三、招聘公告的发布
本次招聘实施方案公告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w.gov.cn)进行公告,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和公告均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开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具有公安工作经历人员或退伍军人的男性考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6.男性需具有普通全日制高中及以上学历,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性需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身高165厘米及以上;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
7.退伍军人、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及子女、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院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具有公安相关工作经验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