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全面加强镇安镇消防机构和专业力量建设,有效解决消防执勤力量不足的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专职消防员1名,主要负责灭火、抢险救援、执勤工作。工作地点:保山市龙陵县镇安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有志为消防事业做贡献;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本人无犯罪记录,在校、在职期间无处分记录;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慢性或传染病史,无刺青,无重度平跖足,符合体检要求;
4.限男性;
5.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能熟练使用和操作办公设备软件,具有一定的写作表达能力;
6.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2008年1月至1996年1月);持B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退役消防员、复退军人等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7.本人自愿、保证签订合同后服从组织分配,安心工作,发挥专长;
8.党员或部队退役人员、有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人员优先招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收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治安处罚或信用惩戒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受到开除公职、军籍、党籍、团籍、学籍等处分或曾被解聘、开除、辞退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