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3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双柏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3名,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安龙堡派出所辅警1名(限男性,统一食宿);看守所辅警1名(限男性,统一食宿,工作地点:楚雄市);留置看护队辅警1名(限男性,统一食宿,工作地点:楚雄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要求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即1991年1月12日至2008年1月1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登记日期为准;
4.学历要求:安龙堡派出所、看守所岗位需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留置看护队岗位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品行端正、心理健康,具有忠诚、敬业、吃苦、奉献精神,组织纪律性强,能严格遵守工作秘密和工作纪律;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无各类慢性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疾病及其他影响履职的疾病;
7.具备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岗位适应能力。
(二)优先条件
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
(三)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已报名的取消应聘资格: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司法、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公务员等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辞退解聘的;
9.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道德败坏,有严重不良行为,或存在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