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柏县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第一批)
双柏县公安局2026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第一批)
招警信息

招聘3人3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1/12 08:30-2026/1/18 17:30

因工作需要,双柏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3名,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安龙堡派出所辅警1名(限男性,统一食宿);看守所辅警1名(限男性,统一食宿,工作地点:楚雄市);留置看护队辅警1名(限男性,统一食宿,工作地点:楚雄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的原则。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要求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即1991年1月12日至2008年1月1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登记日期为准;


4.学历要求:安龙堡派出所、看守所岗位需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留置看护队岗位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5.品行端正、心理健康,具有忠诚、敬业、吃苦、奉献精神,组织纪律性强,能严格遵守工作秘密和工作纪律;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无各类慢性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疾病及其他影响履职的疾病;


7.具备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岗位适应能力。


(二)优先条件


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


(三)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已报名的取消应聘资格: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司法、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公务员等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辞退解聘的;


9.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道德败坏,有严重不良行为,或存在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有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2.其他不符合警务辅助人员任职条件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邮寄等其他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填写《双柏县公安局辅警报名表》(报名表可到报名点现场领取,不得自行打印);


3.报名地点及材料: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个人简历1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到双柏县公安局3楼312政工室办理报名手续。


(二)面试


双柏县公安局将根据招聘岗位需求,集中组织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开展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岗位匹配度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三)政审和体检


1.政审:由双柏县公安局政工室统一组织实施,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个人品行及家庭社会关系等。应聘人员需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体检:政审合格人员需到双柏县县级及以上公立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合格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相关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后续聘用资格。


(四)聘用


根据面试、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已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待遇标准


安龙堡派出所、看守所岗位年度综合薪酬为45000元/年;留置看护队岗位年度综合薪酬为56600元/年。上述薪酬包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具体缴纳标准按国家及楚雄州、双柏县相关规定执行。



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须确保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因信息填写不实、伪造证明材料、信息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停机等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接收招聘相关通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开展培训或代理招聘,谨防诈骗;


应聘人员在招聘全过程中应遵守招聘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违反纪律者取消应聘资格。


本公告由双柏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878-772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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