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吸引和集聚优秀经营管理人才,推动磨憨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有关精神及磨憨—磨丁合作区管委会相关部署要求,结合磨憨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级管理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党管干部与市场化选聘相结合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组织在选人用人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同时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家成长规律。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注重考察政治品质、道德修养、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严格程序标准,通过竞争方式择优录用,确保过程公平、公正、透明。
(四)人岗相适、注重实绩原则。根据职位要求,全面考察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业绩表现,确保人选与岗位匹配度高。
1.磨憨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1名;
2.磨憨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1名。
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位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磨憨镇)。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创新,敢于担当。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经营管理能力、战略思维、决策判断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任职条件。
6.入职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与原单位无任何劳动纠纷及竞业限制约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选的,须承诺放弃原有身份待遇。
1.中共党员优先,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2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3.工作业绩突出,近三年考核结果均在称职(合格)及以上。
4.一般应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任职资质等。其中:
(1)选聘人员应熟悉企业运营管理、市场开拓、项目管理等某一或多个领域,具有较强的执行力和团队管理能力。
(2)副总经理应具有国有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管理岗位3年以上任职经历。财务总监应具有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管理岗位3年以上任职经历,同时应具有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者中级会计师、中级审计师、中级经济师等中级职称,具有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3年以上工作经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