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保山市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是经保山市民政局登记成立的全市性、联合性、非营利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共保山市委社会工作部。其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培育志愿服务文化;加强对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的团结引领,联合志愿服务力量,培育和壮大志愿服务队伍;组织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指导会员开展志愿服务,打造志愿服务品牌,开展褒奖激励;协调会员力量,规范会员行为,反映会员诉求,维护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合法权益;开展志愿服务培训和调查研究;开展志愿服务交流合作;争取党和政府有关部门文件,整合各类社会资源,积极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开展符合本会宗旨的其他活动。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项目管理专员。
一、岗位职责
(一)帮助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组织(团队)、村(社区)策划实施项目活动,指导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组织(团队)提高项目化运行管理水平。
(二)加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宣传推广和品牌建设,以项目大赛、展示交流、公益创投等形式,挖掘、培育、推广优秀项目。
(三)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及重大主题,策划、组织、实施全域性、主题性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
(四)做好业务主管部门交办和联合会赋予的其他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相关工作。
二、岗位条件
(一)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熟悉社会组织工作流程和要求,遵守保密规定等工作纪律。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有学士或以上学位证),专业不限,具备2年及以上社会工作经验或志愿服务项目管理经验。
3.须持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及以上)。
4.热爱公益事业,认同联合会的理念和目标,有意向在本行业长期发展;具有团队意识,工作严谨细致,有吃苦耐劳精神。能够独立管理项目,具备较强的材料写作、语言表达以及沟通协调能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提供劳动合同、离职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