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267个岗位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健全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监督机制的通知》(保人社联〔2025〕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按照批准的进人用编计划,现将2026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此次我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的对象为: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应聘岗位具体条件的人员,年龄计算截止2026年2月1日。
(二)此次我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三个项目”人员岗位的对象为:参加我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对象如下: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2021年、2022年由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特岗教师”;2023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截至2026年2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
2.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2022年、2023年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服务期满两年,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三支一扶”人员;2024年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6年2月1日仍然在岗的“三支一扶”人员。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21年(限服务期为三年的)、2022年、2023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西部计划”志愿者;2024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6年2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