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1个岗位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德宏州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德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6年德宏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随军家属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德宏州军人随军家属定向招聘,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26年全州计划公开考试定向招聘德宏州军人随军家属6名。招聘的具体岗位、条件、要求等详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经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公告发布之日前办理了随军手续的现在德宏服现役的军人随军家属或驻德宏服现役期烈士、因公牺牲(因公死亡)军人随军家属,且随军时年龄未满38周岁。
2.经原公安消防部队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2018年10月30日前办理了随军手续(随军时年龄未满38周岁)的现驻德宏消防指战员(原公安消防部队集体转职人员)家属。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