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4人1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楚雄州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楚雄州医疗卫生人才2026年拟通过校园招聘方式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本次招聘岗位共计14人,其中楚雄州精神病医院10人、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着眼楚雄州卫生健康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统筹推进医疗卫生机构队伍与医药院校人才培养建设,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与水平,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岗位承诺服务期不少于6年(含1年试用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培的非2026年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
6.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2026年7月31日以后毕业的;
7.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详见《楚雄州医疗卫生人才2026年校园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现场报名:
(1)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岗位:
①2026年医药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第一场(中医类)
时间:2026年3月11日(星期三)9:00-16:00。
地点:云南中医药大学五行广场(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076号)。
②2026年医药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第二场(西医类)
报名时间:2026年3月12日(星期四)9:00—16:00。
报名地点:昆明医科大学西苑体育场(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街春融西路1168号)。
(2)楚雄州精神病医院招聘岗位:
①2026年医药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第二场(西医类)
报名时间:2026年3月12日(星期四)9:00—16:00。
报名地点:昆明医科大学西苑体育场(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街春融西路1168号)。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3月18日8:00—3月22日12:00(以报名信息提交成功时间为准)。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考生将提交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档(报名登记表以Word格式),所有材料汇总成一个压缩包后传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以“应聘岗位+姓名+学历”方式命名。楚雄州精神病医院招聘岗位报名材料上传至邮箱cxzeyrsk@163.com;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岗位报名材料上传至邮箱cxyzrs@126.com。
报名提交材料:
①楚雄州医疗卫生人才2026年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②小1寸白色底版彩色近期标准证件数码照1张;
③个人简历;
④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执业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
⑥楚雄州精神病医院招聘岗位2026年毕业生提供含毕业时间、专业名称的学籍证明、学历认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证明;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岗位2026年毕业生提供含毕业时间、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含毕业时间、专业名称、学历性质、学历认证、研究方向等相关证明材料;国(境)外学位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
(三)资格初审
现场提供报名材料的,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电话和短信告知。网上报名的在收到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并于2026年3月23日12:00前将资格审查结果反馈至报名邮箱,网上报名人员要注意查收邮箱信息,在3月23日12:00前还未收到资格审查结果的,请于3月23日18:00前致电楚雄州精神病医院、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查询情况。
资格审查主要对年龄、学历、招聘专业条件、任职资格等几个方面进行审核。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认定结果,因本人不真实准确填写信息、弄虚作假或不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单位联系电话:楚雄州精神病医院:0878—6169670;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0878—3875536。
(四)考试考核
符合报名条件且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考核,考试考核时间(3月25日)、地点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考核方式根据参加考核人数情况确定。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考核人数的比例达到1:15及以上,则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分数相同的考生同时进入面试),计划招聘人数与参加考核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15的直接进入面试,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不受面试比例限制)。
1.笔试。笔试内容以招聘专业对应的岗位基础知识、专业能力、专业实践技能和专业相关知识为主。笔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楚雄州精神病医院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4小时内在笔试考场门口粘贴公布;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4小时内在笔试考场门口粘贴公布。
2.面试。
(1)楚雄州精神病医院招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由面试考官打分之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算出平均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作为面试者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2)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包含教案撰写(备课)、课堂展示两个环节,主要考察考生是否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分析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教育教学、科研能力等综合素质。撰写教案(备课)时间40分钟,满分30分;课堂展示时间15分钟,满分7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教案撰写(备课)成绩+课堂展示成绩。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面试结束后集中现场宣布成绩。
①临床专任教师面试用书:《人体解剖学与组织胚胎学》,人民卫生出版社(主编:杨兴文李东亮,2025年6月第1版)。
②中药学专任教师面试用书:《中药鉴定技术》,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主编:赵宝林武卫红陈育青,2024年10月第3版)。
③药学专任教师面试用书:《药剂学》,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主编:朱照静张荷兰,2021年8月第2版)。
3.总成绩。
楚雄州精神病医院招聘岗位: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组织笔试面试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岗位: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组织笔试面试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1.招聘考试考核结束后,对各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按报考岗位进行名次排序,按各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人员(楚雄州精神病医院招聘岗位如综合成绩相同,按岗位优先条件、学历较高人员的优先顺序确定;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岗位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烈士子女、退役士兵、持有岗位履行职责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证人员、学历较高人员的优先顺序确定),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作为考生所在院校毕业开具报到证的依据。
2.资格复审。楚雄州精神病医院招聘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以公告和电话、短信的形式进行通知,请广大报考人员注意接听电话和关注楚雄州精神病医院(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官网。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的主要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规培证书等证明材料,同时提交无人事劳动关系纠纷的书面承诺。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考察。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将以公告和电话、短信的形式进行通知,请广大报考人员注意接听电话和关注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网。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的主要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和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同时提交无人事劳动关系纠纷的书面承诺。资格复审审核报考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凡不具备招聘条件中的任何一项条件和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2026年毕业生学位证、毕业证原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下午18:00),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考察。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己承担。
4.由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5.若拟聘人员在资格审查、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在各环节按照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每环节递补1次。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6.经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在2026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2.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违规违纪或违法犯罪的。
五、纪律要求
(一)考生提交的应聘材料务必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禁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监督举报电话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3389685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0878—3389387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0878-31228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