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人3个岗位
临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综合服务中心2026年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临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创业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7名,其中:
(一)行政辅助人员2名(性别不限);
(二)项目管理辅助人员3名:因岗位涉及安全生产监管、应急处置及夜间值班响应等工作,工作条件艰苦,建议男性报考;
(三)后勤辅助人员2名:1名面向具备劳动能力残疾人招聘(性别不限)、1名面向零就业家庭成员招聘(性别不限)。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临沧市户籍,已在临沧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满足以下情形之一即可报考:
1.在我省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1年以上登记失业人员;
6.离校1年内持续失业满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被征地农民。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熟悉常规办公软件、熟悉公文写作,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等。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公益性岗位补贴领取期限已满3年人员、现有在岗公益性岗位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及聘用期限
(一)聘用期限
3年(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内可正常参加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不受限制。
(二)工资标准
(1)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4800元/月(含上级补助工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试用期满后,工资6000元/月(含上级补助工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3)其他待遇:试用期结束后享受单位工会会员相关政策;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作息时间,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4)食宿自理。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临沧高新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邮寄等其他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6年6月18日至7月2日(8:30—11:30,14:30—18:00)。
3.报名地点:临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数字经济产业园406室,联系人:罗老师18388938706。
4.报名材料
(1)《临沧高新区创新创业综合服务中心2026年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提前在网站下载填写);
(2)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就业创业证》《云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
(3)近期彩色免冠1寸正规照片2张;
(4)专项岗位需额外提供残疾人证等对应材料。
注意事项: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违规情形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相关损失由本人自行承担。
1.资格初审:由管委会党政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基础条件、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核。
2.资格终审:由临沧高新区创新创业综合服务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最终资格核验。
3.审查时限:2026年7月3日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
4.结果公示:2026年7月3日20:00前,在“临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公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辅导培训。
1.笔试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不低于1:2。两名后勤辅助人员(有行为能力的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开考比例放宽至1:1。若出现报名人员空缺的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其他岗位报名人员中调剂补缺。
(2)准考证领取:2026年7月6日15:00—18: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考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参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5)结果公示: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在“临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公布。阅卷结束后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
2.面试
(1)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可从本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3)合格分数线:若岗位实际面试人数为1:1,该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成绩未达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综合成绩公示
面试结束次日20:00前,在“临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公示考生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与政审
1.体检: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录用体检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2.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由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开展政治审查,重点核查政治思想、道德品行、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
3.递补规则:未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程序录用。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审核通过,并在“临沧市人力资源市场”和“临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同步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实名举报的问题,由纪检监察工委牵头核查,经查实存在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查清楚后再作出决定。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六、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二)报考人员、招聘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需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规的工作人员,依规依纪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公告、通知均通过“临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因未及时查看信息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二)报考人员需保持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接收考试、体检等相关通知,因停机、关机、未接听等导致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本公告由临沧高新区创新创业综合服务中心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四)咨询电话
临沧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张老师(13988355320)
(五)纪律监督
招聘期间如有违规违纪问题,可向临沧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据实反映。
附:临沧高新区创新创业综合服务中心2026年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doc
招聘发布:1944802122@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