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昆明市盘龙区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眼科医师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岗位要求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50岁及以下(1976年3月1日之后出生)。
3、专业为眼科,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范围为:眼科专业。
4、能熟练操作眼科专用设备,如裂隙灯、眼底镜、眼压计、验光仪等,能熟练掌握学龄前儿童及新生儿听力筛查仪的使用。
5、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日常办公软件(病历书写、处方开具等)。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毕业证专业为准)、技能条件及相关资质证书;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名资格初步审查不合格的,不收取报名表,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及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资待遇
(一)工资待遇面谈,按照医院编外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购买社保。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时间:2026年3月2日起(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直到人员招聘满为止。
(二)地点:盘龙区妇幼保健院510办公室。(青云街道龙庆路巨和齐泰城)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提交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考试通过还没领取证书的交成绩通知单)复印件各一份(验原件)、盘龙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应聘人员登记表一份(见下方附件)。
(五)咨询电话:63126224。
六、其他事项
(一)面试: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通过现场资格审核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用工单位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技能、逻辑思维、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
(二)公示: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医院相关规定办理拟聘用手续。
(三)聘用手续办理:通过面试考核合格上岗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手续,工资及福利待遇按转正工资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