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民政事业建设,吸收优秀专业人才,优化队伍配置,切实解决大理州社会福利院医疗资源不足,工作人员极度紧缺的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州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大办发〔2021〕12号)《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大理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大组通〔2014〕33号)等相关规定,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25年度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
大理州内各县市(或乡镇)符合公开选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
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详见《大理州民政局2025年下半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公开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身体素质,品行端正,成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及以后出生);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12月及以后出生)。
4.在现工作单位满2年以上,且满足工作单位所在地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乡镇新录(聘)用人员在乡镇服务年限满5年(含试用期)。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符合拟选调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工作能力及相关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现取得职称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不同意报考的。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