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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濞彝族自治县气象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漾濞彝族自治县气象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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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1 08:00-2026/9/11 17:30

漾濞彝族自治县气象局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拟面向全县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人数:1名,限男性。

(二)招聘岗位:外勤人员。

(三)工作地点:漾濞县苍山西镇金星村枳村漾濞彝族自治县气象局。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为漾濞籍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办理《就业创业证》并进行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5.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6.被征地农民。

(二)综合素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2.大局意识、服从意识、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和用人单位管理。

(三)具体岗位要求

1.年龄18-35周岁,男性。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及日常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沟通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协助野外气象设备维护维修以及人影作业(涉及夜间工作),有较强的担当精神和较强的服务意识,有C1驾驶证并熟练驾驶车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5.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四、薪酬待遇

(一)基本工资:按漾濞县公益性岗位用工补贴相关规定加单位补助执行(试用期单位补助发放80%)。

(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三)服务合同一次性签订三年,试用期3个月。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6年9月1日—2026年9月11日(每天08:00-11:30;14:0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方式:0872-7520720。

2.现场报名地址:漾濞彝族自治县气象局办公室(苍山西镇金星村枳村)。

3.报名方式及所需提交材料: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1份,个人简历1份。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漾濞彝族自治县气象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三)面试

审核通过人员,由漾濞彝族自治县气象局对招聘对象进行面试,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审核

通过的录入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将体检报告送交漾濞彝族自治县气象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公示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漾濞彝族自治县气象局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录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漾濞县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其他事宜

(一)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若出现未如实填报信息、伪造信息、填写信息有误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所聘用人员具体工作岗位由漾濞彝族自治县气象局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和调整。

(四)本公告由漾濞彝族自治县气象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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