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处工作力量,提升公证法律服务质效,保障各项公证业务规范有序开展,根据工作需要,建水县公证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辅助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程序开展招聘工作,择优选拔综合素质高、责任心强、适配公证工作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证辅助岗:1名(编外合同制)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踏实、公道正派;
2.政治立场坚定,无违法违纪、失信惩戒记录,无不良从业履历;
3.年龄为22周岁至35周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
4.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适应公证岗位日常工作;
5.能熟练操作电脑,责任心强、严谨细致、善于沟通,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团队协作意识;
6.正式录用后,服从组织安排。
(二)岗位专业及学历要求
1.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法学类相关专业(法学、法律事务、知识产权、司法警务等法学相关专业均可);
3.熟练掌握基础法律常识、公文写作,具备基本电脑办公操作能力,有公证处、司法机关工作经验或法律职业资格证者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情形。
四、岗位职责
1.协助公证员开展公证案件受理、材料初审、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2.负责公证文书校对、录入、排版,案卷整理、装订、保管;
3.协助开展公证咨询、业务登记、当事人沟通对接工作;
4.完成单位日常行政事务、台账整理、报表统计等辅助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谈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流程开展。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1份;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4)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5)法律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如有)。
3.报名方式:所有材料打包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1127790949@qq.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姓名+建水县公证处编外岗应聘。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员统一进入面谈考核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三)面谈考核
主要通过面谈方式了解应聘者的法律基础素养、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岗位适配度、职业态度等综合能力,面谈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体检
根据面谈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常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招录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薪资待遇
聘用人员月工资标准为2249元(含个人缴纳五险部分),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工资,月工资标准2049元(含个人缴纳五险部分)。
七、其他说明
(一)本次招聘为编外合同制岗位,无事业编制;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报名信息及材料真实有效,全程严格遵守招聘纪律;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建水县司法局政治处所有。
咨询电话:0873-7610894(喻老师、潘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