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妇幼保健院2026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云南-昆明市-医疗-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云南省妇幼保健院

云南省妇幼保健院2026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云南省妇幼保健院2026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招聘60人33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9/18 09:00-2026/9/23 17:00
准考证打印
2026/10/8 09:00-2026/10/10 24:00

云南省妇幼保健院(云南省妇女儿童医院)是省卫生健康委直属非营利性公益性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


,妇女儿童专科公立医院,全省妇幼卫生业务技术指导中心,成立于1987


年。为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提供保健、诊疗一体化精细服务。


医院是昆明医科大学MPH(公共卫生)硕士学位带教单位,中国妇幼保健中心培训基地,昆明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海源学院教学实践基地。内设云南省产前诊断中心、云南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云南省艾滋病母婴阻断研究中心、云南省托幼机构质量控制与技术指导中心、云南省出生缺陷防治管理中心、昆明市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国家级早期诊断区域实验室。


云南省妇幼保健院(云南省妇女儿童医院)新院区现已营业,位于官渡街道世纪城西南角,珥季路与广福路交汇处,地理位置优越。设置1100张床位,是我省规模最大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之一



结合单位业务发展


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6年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第二批),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并符合岗位要求和相关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5.年龄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护理岗位30周岁及以下);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护理岗位不超过35周岁);具有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护理岗位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到2026年8月31日;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的非2026年结业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详见《云南省妇幼保健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计划表(第二批)》(附件1)。


三、招聘工作安排

(一)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办理录用手续。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9月18日09:00—2026年9月23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9月18日12:00—2026年9月24日17:00;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6年10月8日09:00—2026年10月10日24:00。

2.报名方式和地点: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短信或来电等方式报名。报名流程:登录云南考试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考生注册→登录系统→选择考试→填报职位→上传照片及相关材料→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

(2)报名网址:https://baoming.ynexam.com/。

3.所需材料:

应聘人员网络报名必须上传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证、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报考岗位的相关要求),本人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电子照片;

4.相关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我院有权取消其参加考试以及录用的资格,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3)已通过相关执业资格考试、职称考试,尚未领取相应证书的,提交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材料视同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职称证。

(4)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报考,202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人员可报考,需于2026年12月31日前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关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证明材料)、执业证,否则不予录用。

(5)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岗位须注明专业方向)。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工作能力知识。

2.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请查看准考证。

3.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且同时具有中级职称人员,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同时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可免笔试。

(四)现场资格复审

1.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出现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当首位并列时,按比例人数进入资格复审;当末位并列时,末位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低于3:1岗位,降低比例或等额进入下一环节;现场资格复审人数为0的岗位,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免笔试的应聘人员不受比例限制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按照本岗位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2.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现场资格复审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6年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岗位,如2026年毕业生暂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提供2026年结业考核成绩合格证明;要求须具备相应工作经历的岗位,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五)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综合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其中,等额面试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综合成绩计算和公布

(1)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相加得出,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免笔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2)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当天在医院官网公布成绩。网上公布面试成绩时与综合成绩一并公布,按要求公示5个工作日。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采取信函考察或实地考察的方式,通过与应聘人员所在学校或原单位联系,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主要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了解,掌握其现实情况,作为录用的参考依据。

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由单位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医疗行业的有关执业要求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我院组织至指定医院做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者,不予录用。如有隐瞒既往病史或不符合医疗卫生岗位要求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入职前放弃的人员,依次进行递补。因单位所发布岗位均为急需紧缺岗位,体检环节需在面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视同放弃岗位。

(七)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和公示

医院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对拟录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本次招聘岗位(拟录用人员)出现空缺的,依次进行递补。

(八)办理录用手续

1.拟录用人员报到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应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并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录用。

2.体检或考察阶段因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录用计划空缺的,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录用计划空缺数和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3.招聘结束后,如科室增加急需紧缺用人需求的,医院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补录。


四、招聘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我院负责和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其他事宜

(一)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安排,将在云南省妇幼保健院(http://www.ynfybj.com/)官网面向社会发布通知,通知发出后视为已送达考生本人,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或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拟录用人员报到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应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并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录用。相关证书取得时间,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形式的宣传,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四)未尽事宜由云南省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杜老师、蔡老师、孙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116355

地址:昆明市广福路3768号云南省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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