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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古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丽江市古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招聘11人2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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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7 08:00-2026/9/18 17:00

因工作需要,丽江市古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现面向社会招聘11名编外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按比例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分配

1.此次招聘编外人员共11名,其中,女子执法辅助岗2名,男子执法辅助岗9名。

2.岗位职责为古城区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工作。录用人员由丽江市古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统筹分配。

3.拟聘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及事业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十八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纪律意识、集体观念、能够做到听从命令、服从指挥;

5.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含)文化程度,年龄18周岁至40周岁(含40周岁,以公告发布日计算);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无明显生理缺陷,无精神病史;

7.具备一定调解能力,自愿从事综合行政执法辅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精神;

8.具有古城区户籍或在古城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以居住证为准);

9.具备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女子执法辅助岗要求身高160cm以上;男子执法辅助岗要求身高165cm以上(因岗位需参与一线执法、夜班及应急处置等,对身体素质有一定要求,符合条件者均可报考)。

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或英雄模范、有执法辅助相关工作经历者。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7日至9月18日(10个工作日,周末除外),8:00—12:00,14:3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需提前填写好报名表(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可手写也可电子版打印);

3.报名地点:古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二楼执法监督股(地址:古城区象山西路19号,联系电话:0888-5167646);

4.报名要求:应聘者需携带报名表和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如有)、户口簿(扉页和本人页)、退伍证(如有)原件现场报名,以上证件各上交1份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且与填写报名表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不予聘用。

(三)开考条件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1:2的比例开考。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由古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开展,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根据参加测试人员的完成时间进行排名、全程录像、考生当场确认成绩签字,雪山公证处全过程监督及现场公证。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60分以上合格;面试成绩取5名考官评分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总成绩计算方法:体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考场管理:考生抽签确定顺序,全程封闭,手机统一保管;发生迟到、未到及不遵守面试纪律等情况视为取消应聘资格;

6.面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及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

(六)考察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岗位数1:1进行确定考察对象,凡存在本公告中不得报考7种情形之一的,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合格者等额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3.应聘者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相应岗位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古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示栏或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聘用对象姓名、性别、考生编号及面试成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通知到岗三天内不能就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用工方式及待遇

1.聘用的编外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招聘人员上岗后按月发放工资(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统一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并缴纳大病医疗保险。

2.聘用的编外人员综合经费按照5万元/人/年标准保障,含五险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工资实行绩效管理,工作期间提供工作餐保障。

3.工作岗位实行轮班制(包含夜班),每月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安排休息。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如实填报《报名表》并现场本人签名;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报考人员需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应聘者的学历、身份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是应聘人员获聘后办理聘用手续必备材料,请应聘者提前准备好,材料不全者不接受报名。

(四)聘用人员聘用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试用期考核和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五)一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请保持通信畅通,我单位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者面试、体检及录用等信息,凡因电话号码填写错误或拨打不通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个人承担。对于在各招聘过程中落选人员,现场公布后不再通过其他方式另行通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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