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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兴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代理记账工作人员的公告

玉溪兴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代理记账工作人员的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9/4 -2026/9/11 17:00
缴费时间
2026/09/13 24:00前

因单位工作需要,玉溪兴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委托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代理记账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职数

序号

招聘

岗位

性别

任职要求

招聘人数

任职地点

1

代理记账人员

不限

1.专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等专业。

2.精通会计管理的专业知识,掌握各项会计法规、税务政策。

3.熟悉账务处理,具备独立完成整套账务处理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责任心,保密意识高。

5.熟练操作财政一体化系统及财务软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1

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政府春和街道办事处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

(四)根据岗位需求规定文化程度;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及财务软件,并独立完成会计相关工作。

(八)岗位职责:

1.账务处理: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簿;并依据权责发生制(财务会计)和收付实现制(预算会计)进行“平行记账”。

2.决算:年终编制决算报表、财务报表、资产年报表。

3.资产与档案:配合资产管理员核算固定资产,整理装订会计凭证并归档。

4.配合检查: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所需资料。

5.其他相关会计工作。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劳动教养,以及被强制戒毒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三代以内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三代以内直系血亲有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考生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云南考试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http://baoming.ynexam.com/)、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公众号进行发布。

(二)报名:网络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2026年9月4日至2026年9月11日17:00止;报名人员在云南考试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http://baoming.ynexam.com/),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流程:登录云南考试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考生注册→设置密码→登录系统→选择考试一填报职位一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相关资料→资格审查→网络缴费。

✸网络报名必需(必须)上传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持相关职称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证书,本人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小1寸照片1张。

代理招聘公司联系方式:李老师15187790093

2.报名考试费: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自愿交报名考试费50元,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费用不予退还。

(三)资格审核

①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9月11日17:30止;②资格初审通过后,2026年9月13日下午24:00前登陆云南考试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确认缴费,逾期未完成缴费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③其他相关通知,请关注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公众号。

注意事项:依据招聘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表、提交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公告》及招聘条件要求报名。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简历及相关证件证书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一律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成绩为100分(根据仪容仪表、谈吐、工作动机、是否服从指挥等方面由面试人员打分)。

4.面试地点待通知。因应聘人员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成绩于当天结束后公布,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五)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等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可进行复检一次,具备当场复检条件的项目,由考生本人口头提出申请,可当场复查一次,其余项目可在体检结果下达的两天内,由考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安排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下达结论为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政审

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在体检、政审环节或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和政审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

根据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五、人员管理及有关待遇

(一)由玉溪兴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由用工单位统一进行日常管理;聘用人员的岗位职责、规章制度、工作考核等根据用工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公司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玉溪市红塔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待遇实施方案(试行)》中的规定工资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玉溪兴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监督招聘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其它事项

(一)当出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体检不合格、政审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政审、录用,或试用期不合格等情况时,由用工单位和玉溪兴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共同研究决定是否按本次招聘的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首次聘用期满,视聘用人员工作表现和岗位工作需要情况,由用工单位和玉溪兴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共同研究决定是否续聘。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和玉溪兴诚会计服务有限公司具体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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