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1个岗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在昭阳区登记失业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有效状态)的下类人员:
(一)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六)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七)被征地农民。
二、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各科室、站所辅助岗位工作人员3名。
(二)工作职责:从事办公室文秘等辅助工作。
(三)工作地点:昭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昭阳区迎丰路59号)。
三、岗位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其他条件。
四、福利待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试用期为1个月,薪资待遇为2800元/月(含购买各类保险费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期限
公益性岗位聘用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通告。通过“昭阳就业服务”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招聘通告。
(二)报名。求职人员投递报名资料。
(三)资格审核。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身份进行审核。
(四)组织面试。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审核后的人员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五)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七、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25日止。
(二)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身份证、《毕业证》、2寸彩色证件照、户口本(户主及本人页)、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电子《就业创业证》、其他个人材料(如:荣誉证书、职业能力证书等)拍照(或扫描)与《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一起打包后统一发送至邮箱:626335008@qq.com。
注:若为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则需提供由民政部门开具的本人享受低保的相关证明,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须在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系统内失业时间为一年。
联系人:徐冰玉,联系电话:0870-21580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