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为满足公司业务开展对人才的需求,壮大公司人员队伍,贵州盛龙建筑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2名。
一
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招聘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组织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背景调查)、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
招聘职位及人数
贵州盛龙建筑有限公司2025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贵州盛龙建筑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三
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需求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要求的各类人才。学历要求为本科、研究生的,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职称年龄要求:初级会计职称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1月28日及以后出生),取得中级会计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4年11月28日及以后出生)。
6.限本县户籍或者在本县长期居住一年以上人员。(提供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本县租赁住房合同一年以上、本县房屋购买合同及在本县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之一的均可视为该项报名条件)。
7.服从公司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8.具有应聘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的。
2.在此前国家组织的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扰乱报名考试秩序、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影响期内的。
3.截至2025年11月28日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国家定向招录培养人员、与国家签订服务协议且未满服务期限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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