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事业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5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1/4 08:30-2026/1/9 17:30
准考证打印
2026/1/15 08:30-2026/1/16 17:30
笔试时间
2026/1/17 09:00- 11:00
为进一步加强县纪委监委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县纪委监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职位
此次计划选调事业编制干部5名,职位为县巡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详见《习水县纪委监委2026年公开选调事业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习水县所辖乡镇(街道)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县直单位派驻到乡镇(街道)机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专技工作人员。
以上选调范围均不含医疗系统人员、教育系统人员、工勤人员。
三、选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热爱纪检监察、巡察工作,具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坚持原则,保守秘密,勤奋敬业,甘于奉献;
3.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详见职位表;
4.中共党员;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具备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干部身份,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参加本次选调的,须自愿申请放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
8.事业人员应具有3年及以上正式在编在岗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基层工作经历,且截至2026年1月31日,在现编制所在单位工作满1年;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录用后应在乡镇(街道)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且截至2026年1月31日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2018年以来录用的选调生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村任职满2年;
9.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10.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