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人1个岗位
为完善市财政局监管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外部董事队伍,推进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毕节市财政局决定公开选聘监管企业兼职外部董事。现将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本次公开选聘监管企业兼职外部董事4名。其中面向毕节市财政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中选聘2名,面向会计师事务所公开选聘1名,面向律师事务所公开选聘1名。
二、报名资格
毕节市财政局监管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选,一般从毕节市财政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中择优选聘,也可以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中择优选聘。
兼职外部董事人选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关规定,具有较强的国有产权代表意识。政治意识强,综合素质好,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良好的职业信誉和个人品行,坚持原则、担当尽责、诚实守信、廉洁自律,能够忠实地维护出资人和任职企业的合法权益。
3.具有较强的法治理念、市场意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决策判断能力、风险防范能力、识人用人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熟悉宏观经济政策和企业情况,具有开放的国际视野、战略思维、法治理念、市场意识。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素质,熟悉国资国企相关法律法规和毕节市财政局监管企业有关规定,具备履行外部董事职责所需的经济管理、企业经营、财务会计、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某一方面专长。
5.具有累计5年以上财政、经济、会计、法律、综合管理等相关的工作经历,履职记录良好,在相关企业和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良好职业声誉。
6.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面向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公开选聘的,应取得会计师职称及以上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级及以上。面向市财政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中选聘的,应是参加过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的科级及以上干部。


